1994年,国家出台了房改政策:自住房可以自行买断。于是李大哥在母亲的提议下,花1万块钱将原本是父亲承租的公租房买到了自己的名下。
22年后,当初花1万块钱买的房子竟然卖了300万。这时弟弟妹妹们不愿意了,他们认为这房子也应该有他们的一份,于是想让李大哥将钱也分给他们一份。
李大哥自己花钱买的房子,弟弟妹妹凭什么要分卖房子钱呢?这中间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呢?

李大哥花1万块钱买断公租房
20世纪50年代,李大哥一家从农村来到了北京。李大哥还有1个弟弟,2个妹妹,因为家里条件艰苦,所以他们一家人居住的地方就只有11平方米。
因为当时弟弟妹妹还小都在上学,所以当时李大哥一家只有他和父亲能挣钱,一家子全靠他和父亲两人养着。而当时的李大哥也与父亲在同一个单位上班。
虽然当时的李家的家庭条件十分艰苦,但是一家人的心却是紧紧地连在一起的。因为家里地方小,所以自从李大哥开始上班以后便一直在单位睡觉。
后来,李大哥的单位建了一个小区,只要员工一家住房困难的,就会分给员工房子住。因为李大哥和父亲都是单位的员工,所以单位便分给他们一家一个56.34平方米的公租房供他们居住。就这样李大哥一家也有了足够居住的地方。

李大哥
虽然当时李大哥和他的父亲都是单位的员工,但是房子却是李大哥爸爸的名字。
1994年,国家出台了一项政策,就是居民自住房可以自行买断。于是,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李大哥家里,想让他们买下他们居住的房子。
由于李大哥的父亲在1983年就已经去世了,所以,李大哥的母亲就提议让李大哥把房子买下来。就这样,李大哥花了1万块钱将父亲承租的公租房买到了自己的名下。
这一切看起来都十分的顺利,可是在10年后兄妹四人却因为这个房子爆发了争议。

李家大姐
补偿弟弟4万元
到了2004年,四兄妹也都各自成了家,而李大哥的弟弟也开始跟李大哥闹腾了起来。他觉得,房子属于祖业产,所以他向李大哥提议,这房子应该有他的一份,想让李大哥将属于他的一份给他。
虽然房子在李大哥的名下,但是当时的李大哥也觉得这个房子是他们一家的,所以应该有弟弟妹妹的一份。于是,李大哥东拼西凑凑了4万块钱,将钱给了自己的弟弟。

因为他的两个妹妹知道李大哥的家庭生活也十分困难,所以她们心疼李大哥,于是便主动放弃了属于她们的那一份。这也让李大哥当时十分的感动,并下定决心以后生活好起来一定会补偿自己的这两个妹妹。
因为给了自己弟弟4万块钱,妹妹也放弃了属于她们的那一份。所以从那之后,李大哥在心里不再认为房子是属于大家的了,以后就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了。
而在这之后,兄弟姐妹之间再也没有因为房子产生矛盾,大家还像之前一样相亲相爱。可是,直到2016年,李大哥将这套房子卖掉以后,却再次引出了兄弟姐妹间的矛盾,而这其中还有另外一个原因。

李家弟弟
房子卖300万,弟弟妹妹要补偿
原来在之前,李大哥还有一任妻子,并且两人还有一个儿子。后来俩人因为感情不和,所以导致了离婚。而在离婚时,法院将房子和孩子全部判给了第一任妻子。
2015年,李大哥当时离婚时分给前妻的房子赶上了拆迁,补偿到了一个独居的房子和一个两居的房子。就这样李大哥的前妻也就有了两套房子。
但是李大哥的儿子却因为没有房子已经37岁了还没有结婚。于是,李大哥让儿子去前妻那要了一套房子。
到了2016年,李大哥便想将自己的房子给卖了。为了不让弟弟妹妹在背后对自己产生什么意见,李大哥再一次聚会上将卖房子的想法也告诉了大家。而对于大哥卖房子,大家并没有任何的意见。

二妹夫
但是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,当时花1万元钱买的房子,现在居然一下子卖了300多万。当李大哥拿到钱以后,便买了两处房子,一处写在了现任妻子的名下,另一处写在了与前妻生的儿子名下。
就这样,李大哥与前妻生的儿子名下一下子就有了两套房子。而就是因为李大哥的儿子有了两套房子,导致了李家兄妹间产生了分歧。
1万买的房子现在卖了300万。虽然嘴上什么也没说,但是李大哥决定也给弟弟妹妹一些补偿,他想再给弟弟5万,给两个妹妹一人十万。可是,还没等李大哥提出这个想法,他的弟弟妹妹就已经找上门来了。

原来,当李大哥的弟弟妹妹听说,李大哥在卖了房子之后又买了两套房子,而其中的一套竟然写在了他儿子的名下。李大哥的弟弟妹妹顿时心里便感觉到不平衡,他们认为,房子属于祖产,不应该只属于大哥一人。
于是,李大哥的弟弟妹妹通过商量后找到李大哥,逼着他让他将那一处空着的房子卖掉,将钱分给他们三人。
看着弟弟妹妹的态度,李大哥也十分生气,之前已经给过了弟弟补偿,两个妹妹也都自愿放弃。现在自己将房子卖了,一下子卖了300万,自己心里想着再给他们一些补偿,现在倒好,自己还没提出补偿,他们却主动找上门来要补偿了。

一直以来李大哥的两个妹妹都十分的心疼他,对他也十分关心。可现如今他们居然不顾一切地索要补偿,并没有把亲情放在首位,这让李大哥也是十分寒心。
面对着来索要补偿的弟弟妹妹,李大哥也生气了:以前都好好地,现在房子卖的钱多了,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,竟然来索要补偿了。既然这样,我不仅不会卖房子,现在连补偿也不会给你们了。
也许是因为心里的不平衡,让本来和睦的李家兄弟姐妹间产生了矛盾。但尽管如此,李大哥仍表示不会对弟弟妹妹进行补偿。他的态度十分坚定。可是,如果得不到补偿,曾经深厚的手足之情将何去何从呢?

调解成功,亲情仍在
为了维护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,双方也找来了律师和调解团。面对调解团,李大哥与弟弟妹妹也各自说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。
李大哥的弟弟妹妹认为:这个房子应该是父亲的福利,而他们也应该有继承权。
而律师通过了解事情的缘由以后,也给出了解释:房子是单位分给单位职工的,作为职工的家属,他们拥有的只是居住权。并且这个权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,到18岁成年以后也就终止了。

李家大姐
而当时他们的父亲去世以后,母亲虽然有继承房子的权利,但是母亲生前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,而她的子女也没有帮她去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而现在他们的母亲也去世了,因为“民事权利始于出生,终于死亡”,所以这个房子也没有他们母亲的份额。
律师最终解释说:“房子虽然最初是由父亲承租,但是在1993年李家大哥已经将公租房买成了私房。因为物权以登记为主,所以房子理所应当归属于大哥一人。这个房子也已经与弟弟妹妹没有任何关系了,弟弟妹妹也不应再对这套房子有所想法。”

当李家大妹妹通过调解员了解到:虽然大哥知道房子属于自己,但是他们的大哥心里一直想着他们,在卖了房子以后就想要给他们一些补偿,而现在他们后来居然争着要补偿。于是李大哥一生气补偿也不愿意给了。
听到了律师的解释,加上了解到了大哥内心的想法,李家大妹妹也感到十分的惭愧和后悔,此刻她的内心也有了自己的决定。
李家大妹妹说道:“作为我自己来讲,一个是听律师的,另一个就是听大哥的,只要大哥觉得怎么办好就怎么办。高高兴兴的过好余生,这是很重要的。”
而此刻调解团也给他们兄妹留出了单独的空间,希望他们四兄妹可以商量出他们认为合理的方案。而调解团也在开会,商量出一套适合他们的调解方案。

于是,李家兄弟姐妹坐到了一起商量。弟弟妹妹首先表态:他们愿意按照法律将此事圆满解决,并且希望身体不好的大哥,能够安心养老,亲情仍在。
大哥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:“大家都是亲兄弟姐妹,不是说谁家特别困难,缺房住。如果要真正有一家缺房住,我就给他一处房子让居住。”
调解团商量出调解方案以后,律师便开始与李家大哥和他的弟弟妹妹单独进行交流。
而经过商定后,李家的弟弟妹妹表明不会再对大哥有任何的索取。但是大哥表示:出于亲情的考虑,他仍会给妹妹们一些补偿。
可以看出,兄弟姐妹在最大限度上理解了彼此,他们的手足之情也得到了恢复。

通过李家兄妹的事情,我们应该明白:
亲人的手是温暖的,金钱却是冰冷的!
我们要支配金钱,而不是成为金钱的奴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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