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,《清风侠在路上》聚焦祁阳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一起招投标领域腐败典型案例,推出特别报道《甘于被“围猎”,城投“一把手”的“投诚”之路——祁阳城投公司原董事长、总经理陶藜案警示录》,今天播出:《以权谋私,损党损民收礼金》。
今年4月5日是清明节,既是油菜花开、万物复苏的时节,又是祭奠先祖、缅怀先烈的日子。
5年前的此时此节,正是陶藜去祁阳城投公司履职的日子。组织定在这一天让陶藜履职,就是要求他不忘先烈、不忘初心,守好城门、建好城市。因为城市建设不完全是工程建设,更多的是解决城市居民的困难和问题。
可作为城投公司“一把手”,在不少民生项目中,陶藜却是当“两面人”,一边帮老百姓解难题,一边收受他们的好处费。
到祁阳城投公司担任董事长、总经理后,陶藜早已忘了组织的期盼。他把组织的意图和要求当成了耳边风,一吹而过。
祁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:陶藜到城投公司在解决整治城市黑臭水体、化解城区学位建设难题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领域问题过程中,一边解难题,一边收好处费;一边抓项目,一边得实惠,所作所为让组织彻底失望。
在忏悔书中,陶藜直言,因为丢掉了初心,贪心就起来了,在城投公司任职期间,多次收受了他人财物。
2017年6月,陶藜去城投公司任职不到三个月,就先后有多名拆迁户来反映拆迁安置未到位,他们或住棚子,或居无定所,生产生活都十分困难。特别是有4户,拖了近20年都没有安置。
祁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:其中包括一直住在城中孤岛上被称为县城拆迁史上东“张”西“唐”的百花11组张某福和椒山11组唐某民两家;10多年一直住在金盆路边棚子里的椒山12组的伍某生一家;还有因原祁阳县城综合开发指挥部在修建金芝路的过程中,路基远高出其房屋,致使其常年遭受内涝,出进难行的金芝街莫某生一家。
这4户人家多次上访,向当时的县委、县政府申请就地安置建房,领导批示祁阳城投公司予以处置。随后,陶藜安排工作人员对其反映的拆迁安置事项进行核实,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。
祁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:为了请求陶藜尽快帮忙解决拆迁安置补偿事项,伍某生、莫某生、唐某民分别送给陶藜5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现金作为感谢费,陶藜对此予以收受,并用于日常开支等方面。
功德在人心。如果双手办事,不取回报,则事成,德成!如果右手办事,左手取利,则事成,德败!
在解决上述上访“钉子户”的问题后,他们都由衷感谢党和政府办实事、解民忧。可对于他们送的钱,陶藜全部都收了下来。不久,原本老百姓口中说的“好话”便截然相反了。
祁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:他们把对党的赞誉收回去了,把对县委县政府的信任收回去了。陶藜收的是个人的好处,干的却是败坏党风败坏民心的事。在担任祁阳城投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期间,陶藜多次收受40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现金、购物卡等财物共计78.2万元。
经查,陶藜身为中共党员、国家工作人员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利用职务上的影响,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旅游费用2万元由他人支付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民间借贷活动,先后获取高额回报共计119.15万元;多次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现金、购物卡等财物共计78.2万元;利用担任祁阳城投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等职务之便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99.39万元,数额巨大,为对方在项目招标、工程承揽、征地拆迁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。
今年4月20日,陶藜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祁阳市纪委常委王曦: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违纪违法行为,不仅严重破坏营商环境,影响市场秩序,还损害党和政府形象。依纪依法查处陶藜等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例,充分体现了祁阳市委、市政府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。今后,我们将加大监督、惩处力度,切实推进全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下面请听清风评:工程建设是反腐败重点领域之一,其涉及面广、资金密集、审批权力集中,腐败问题易发多发。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用权、秉公用权、廉洁用权;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项目监督管理,严把招投标各个环节,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;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,加强对重点岗位、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,排查一批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,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、违规借贷、违规兼职、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,为清廉湖南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来源:《清风侠在路上》
记者:钟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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